“无根豆芽”正逐步摆脱“毒豆芽”污名,香港特区政府已“抢先”内地一步为其安全性背书。
香港特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(中心)发言人1月14日向澎湃新闻回复称,经市场抽检和风险评估,即使食用样本中植物调节剂(成分为”4-氯苯氧乙酸钠”、”6-苄基腺嘌呤” 及 “赤霉酸”,内地俗称“无根水”)最高残余量的“无根豆芽”也不会影响健康。
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因属性和监管不明,豆芽制发中常用的添加物“无根水”(能使豆芽增白,根须少)被认为是非法添加物,甚至是毒物。
重典惩治食品安全犯罪背景下,检测添加“6-苄基腺嘌呤” 被作为司法机关定罪依据。以“豆芽 有毒有害食品罪”为关键词在最高法主管的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做检索,2013年1月1日到2014年8月22日期间,共有相关案件709起,918人获刑。判决书中证据多提到“豆芽中检测出6-苄基腺嘌呤”。
而有关“毒豆芽”的报道也是频频见诸媒体,在香港亦然如此。为了解本港豆芽中植物调节剂残余情况。港府食物安全中心从本地市场抽取豆芽样本做检测,并对其中植物调节剂残余量最高的样本做风险评估,结果证明其安全性。
该中心发言人告诉澎湃新闻,”4-氯苯氧乙酸钠”、”6-苄基腺嘌呤” 及 “赤霉酸”在香港被定义为“植物生长调节剂”,在食物内的残余按香港《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》规定管理。而该规例附表中并未列明4-氯苯氧乙酸钠的最高残余限量/最高再残余限量,亦未给6-苄基腺嘌呤设定残留限量。
这意味着上述两种物质非常安全。不过港府食物安全中心此前也发布公告称,在农业中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可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,但施用时须按照优良务农规范规定,把食物中的植物调节剂残余量减至最低。”市民在食用豆芽前可先用水冲洗豆芽数次,然后放在清水中浸泡一小时。”